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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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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及“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5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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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

“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总结www.kaiyun.com2017—2018学年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评选表彰一批“三育人”先进个人及标兵。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机关具体实际,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爱岗敬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为人师表、育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教职工。

二、评选范围

 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且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专职教职工。

评选向基层一线教职工倾斜,原则上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予以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专任教师)评选条件

1)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能够以人为本,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书育人实例突出,效果显著。

2)在业务上,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教风端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深受学生的爱戴和教职工的赞扬。

3)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优异,2017-2018学年期在学校“评教”活动中平均成绩均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分院绩效考核中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评教结果请联系教促办)

4)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教书育人”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各项评估检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机关各处室行政人员、分院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及生活老师)评选条件

l)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新时期学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并收到良好的效果。

2)有热心为师生服务的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一心扑在工作上,真抓实干,深入基层为师生服务,成绩显著,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在本单位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

3)努力钻研业务,能自觉地将管理和育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密切联系群众,率先垂范,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关心教职工的疾苦,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校车队司机、基建处技术员、保卫处保安、后勤工勤人员,综合服务中心及膳食服务中心工勤人员) 评选条件

l)在工作中,真正作到以人为本,以全力为教学、科研,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尊师爱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热情、技能娴熟、服务质量优异,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好评。

(二)“三育人”标兵

1、“教书育人”标兵必须是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在学校“评教”活动中成绩为优秀,并同时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一等。

2、“管理育人”标兵必须是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一等。

3、“ 服务育人”标兵必须是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在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一等或优秀

四、评选比例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指标限额分配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指标限额按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人数的12%推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指标限额按相关单位总人数的10%推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指标限额按相关单位总人数的6%推选。评选指标限额的确定实行四舍五入

(二)“三育人”标兵指标限额分配

“教书育人”标兵在本次“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中按 40%比例择优评选;“管理育人”标兵在本次“管理育人”先进个人中按 40%比例择优评选;“ 服务育人”标兵的评选,按本次“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总数的20%择优评选。

五、评选办法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各评选单位在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先按评选指标限额的两倍数额民主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以相对多数票当选,若候选人并列数超过候选人限额时,在并列候选人中再次按候选人限额推选,直至符合候选人限额;候选人向到会人汇报个人工作后,由到会全体人员在候选人中按指标限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经本单位领导审议批准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各教学单位、行政处室自行按以上要求进行评选。由于个别部门人员编制少,需要先推荐候选人,再参加行政综合组联评。推荐候选人名额:宣传统战部1人,组织部1人,党委办公室1人,财务处2人,规划评估处1人,教学促进办公室1人,保卫处1人,博物馆1人,膳食服务中心1人,综合服务中心1人,基建处1人,校车队1人请按照条件要求上报候选人,逾期未报,视作放弃,若校“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未通过候选人,不得另报他人。

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及“三育人”标兵评选领导小组:

   长:贺海鹏

   员:原志庆 张怀文      

行政综合评选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长:贺海鹏

组长:原志庆 张怀文      

 员:王爱民 袁付顺 王国强 刘连华  

姚林茹 孟凡凯 贺启俊 李先朋 曹东方

     

分院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与教学秘书分为三个单独系列参加“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

分院党总支副书记系列评选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长:贺海鹏

副组长:张怀文        

 员:   王爱民 张红绪 姚林茹 郭金福

教学秘书系列评选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长:原志庆

副组长:张红绪

 员:魏晓斌 姚永福 温长青 王冠英 董爱华  

        王志安 赵志华 张道森   童建国  

辅导员系列评选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长:张怀文

副组长:  

 员:吴海彬   郭巧丽 崔永强 李伟荣

      熊思彬  

(二)“三育人”标兵评选办法

“教书育人”标兵由分院教学部自行评选推荐(推荐名额见附3)“管理育人”标兵及“服务育人”标兵由三育人标兵评选领导小组在其推荐的先进个人中组织评选。其中,从“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中评选标兵16人,从“管理育人” 先进个人中评选标兵9人,从“服务育人” 先进个人中评选标兵1人。

六、注意事项

有下列问题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在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损失者;

2、违犯党纪或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3、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制造矛盾、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在教职工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安心教学、管理工作,不听从领导工作安排者;

5、从20178月至20186月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6、在本学年外出学习、进修时间超过应上班时间三分之一者。

七、评选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作在7月1011点前完成并将名单、推荐表报人事处。被评选的“三育人”先进个人,须填报《kaiyun·(中国)官方网站 “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一份,符合标兵评选条件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另需填写《kaiyun·(中国)官方网站“三育人”标兵推荐表》一份(在人事处网站按系列下载相应表格),盖单位公章后一并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翟祥宇

联系电话:0372-2171066

附件:1、kaiyun·(中国)官方网站“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2、kaiyun·(中国)官方网站“三育人”标兵推荐表

     3、kaiyun·(中国)官方网站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及标兵推荐名额

  kaiyun·(中国)官方网站    

 20187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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