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各教学部:
为建设一支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专任教师中开展2018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根据《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分院(部)认真学习,组织实施。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2、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及实际动手能力,能熟练的主讲两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3、在校从事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5、原则上具有高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按讲师对待)。
(二)在具备以上所述基本条件的同时,结合专业课任教情况,还应具备下列应用能力要求条件之一:
1、具有与从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以考代评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从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职业资格鉴定管理机构核准的、与从教专业相同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或者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从教专业相同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具体参照《高等院校各专业类相应级别“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表》;
2、近5年内获得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实践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4、近5年内指导学生参加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5、获得市、省级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或获得专利;
6、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且取得一定的技术成果;
7、近五年内在校内或校外主持或参与了某个地市级以上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成果已被企业使用且效益良好。
二、申报材料
符合“双师型”认定条件的教师应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对所有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的教师,由分院(部)负责核实其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高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分院(部)公章,并附在认定申请表后;
(二)对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应用能力要求第1-5条的教师,由分院(部)负责核实其各类证书等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分院(部)公章,并附在认定申请表后;
(三)对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应用能力要求第6条的教师,申请人须出具其在企业第一线工作的经历证明及人事档案中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四)对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应用能力要求第7条的教师,应提供项目立项、本人参与名次、企业使用及社会经济效益情况的相关材料、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术文件。
三、认定程序
“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各分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评后,连同《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组织初审,初步确定人选;
(三)经校长办公会评审认定后,由学校人事处发文公示“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四)由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并在人事处备案。
四、“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的考核按学校对教职员的学期绩效考核的规定进行。
(二) 学期绩效考核连续两次四等的教师,应重新认定其“双师型”教师资格。
(三) 在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优评先推荐等方面,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的岗位聘任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五)学校每年优先选派“双师型”教师参加专业、行业的交流会议,或到国内外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发达的地区考察学习。
(六)各分院(部)要积极与企业、行业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鼓励“双师型”教师到企业参与顶岗锻炼,提高实践动手能力。
(七)各分院(部)要积极安排“双师型”教师承担实践性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本专业的培养计划制定工作,提高分院(部)的教学水平。
五、申报时间
(一)6月18日12:00前,请各申报对象将申报材料依序装订,由所在部门统一收齐后与《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报送至人事处焦鹏老师处,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二) 6月29日前,由学校组织认定、公示并颁发证书。
附件1:《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kaiyun·(中国)官方网站人事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