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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体教职工基本信息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校教职工现状,完善教职工档案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开展统计和完善更新教职工信息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体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
一、有关要求
(一)统计要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可靠。为提高统计数据的使用、决策参考等价值,统计信息必须经过本人填写核对,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悬空估填上报。
(二)表格需填写全面、完整,不得留空。
(三)统计范围:全体专兼职教师,各机关行政处室人员(包括保卫人员),学工系统人员,工勤人员(包括后勤处,膳食服务中心人员)。
(四)各单位人员信息排列顺序:
1、各分院/教学部:(副)院长/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按照职称及入职先后顺序)→兼职教师;
2、各机关行政单位:按照职务级别由高到低顺序;
3、学工辅导员:思政辅导员按照航空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财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中等专业学院顺序,公寓辅导员及生活老师按照公寓楼号顺序。(由学生处负责统计)
(五)请各单位负责统计人员务必填写准确无误,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及时完成上报工作。
(六)要做好年度间衔接,相同年度数据必须保持一致(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去年统计有误,今年可以更正)。
(七)此项统计工作由我处翟祥宇老师负责,各单位须指派工作认真且熟悉业务的同志具体承担此项工作。
请校属各单位及时启动此项工作,以确保将统计信息表按时上交人事处,顺利完成本学期此项工作。
二、指定联络员
为便于更好的完成本项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统计,并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担任本部门联络员,并填写《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1),具体负责信息统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部门于2018年3月16日9:00前将《联络员登记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
(二)请各部门于2018年3月21日17点之前,将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QQ:963364483。
联系人:翟祥宇
联系电话:0372-2171066
附件1:《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基本信息统计表》联络员登记表
2:《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基本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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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