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留校担任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部)、行政各处室(中心):
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www.kaiyun.com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决定选聘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校文化,遵守学校管理制度,表现优秀的应、往届毕业生留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二、选聘条件
(一)所学专业不限;
(二)辅导员岗要求为中共预备党员或党员;
(三)懂双语(汉语、维吾尔语),能够熟练使用双语与学生进行交流;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
三、选聘程序
(一)有意愿的应、往届毕业生可自主报名,并在人事处官网下载、填写《kaiyun·(中国)官方网站毕业生留校工作(实习)申请表》,各分院(部)、行政各处室(中心)也可向人事处进行推荐。请将《kaiyun·(中国)官方网站毕业生留校工作(实习)申请表》、个人简历及相关文件材料投至人事处邮箱,邮件以xx(应聘岗位)—xx(姓名)—xx(性别)—xx(学历)—xx(毕业学校),(如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张三—男—本科—kaiyun·(中国)官方网站)。
(二)人事处对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简历进行筛选,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通知其到校进行公开考试。
(三)对综合成绩靠前的毕业生,人事处结合学生处安排实习。实习期结束后,根据其表现可决定是否留用。
五、说明事项
学校负责毕业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动员,可将此通知内容通过QQ、微信、飞信等转发于应、往届毕业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372-2171066
邮箱:ayxyrshc@163.com
kaiyun·(中国)官方网站人事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