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开展推选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
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精神,实施河南省“811 青年人才工程”,加快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接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0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1.推荐范围:学校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岗位人员;
2.推荐对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并为教学工作岗位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专业人员。已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3.推荐名额:全校共2个名额;请各二级学院(部)推荐不多于1人;如有特殊、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事先将推荐人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请示主管领导获批后方可申报,并将推荐者从高到低排序上报。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7.若存在师德师风问题、重大教学事故或违纪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推荐程序
各二级学院(部)推荐人选须经过本部门专家评议(成员为:院长、副院长、各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等人员组成)和公示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确保教职工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没有经过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未通过的、经公示有异议的,不得作为院(部)推荐人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合格人选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最终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报告 1 份。内容应包含推荐过程、公示情况,并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2.《2020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使用管理系统的《汇总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正反双面打印。《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 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 余篇”、“近 20 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责任部门:学院(部)、推荐人选
4.所在部门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学校公章)。
责任部门:学院(部)、推荐人选,协助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5.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 1 套。
责任部门:学院(部)、推荐人选,协助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6.推荐人选2015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3),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责任部门:学院(部)、推荐人选,协助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7.2015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1套。另附清单 1 份(样式见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所在部门逐一初步审验,并在复印件签名;教师发展中心复审,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单位类别(本科高校)。
责任部门:学院(部)、推荐人选,协助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二)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报送,网址:http://dtr.haedu.gov.cn/。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学校专家评审通过的人选)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2.教师发展中心管理人员登录管理系统,按照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于5月29日前在线上报推荐人选至省教育厅。
3.根据省厅要求,审核推荐人选信息,对于信息有误或不全的,将通过系统进行反馈。审核无误的,提交专家评审。请学校评议通过的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填写上报的全部信息确保无误。
(三)纸质材料报送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0年5月24日下午3:00-5:00之间将推荐人员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15室,逾期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吴晓明
联系电话:18503720674
电子邮箱:ayxyrsc315@163.com
附件: 1.奖励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2.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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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3日